关于征求《沙坡头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修改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按照工作安排部署,我局于2024年5月29日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征求〈沙坡头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截至2024年6月27日,共征集意见建议2条:
1.建议增加一条 第三条:沙坡头区财政局每年6月拨付各乡镇各部门50-100万元前期工作经费,具体根据各乡镇各部门上年度争取到的国家及自治区的项目资金多少,按比例拨付,用于谋划下年度各乡镇各部门重点项目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未使用或有剩余的,由区财政局在第二年5月底收回,工作经费不足的由各乡镇各部门向区发改局申请予以补充。
2.办法不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是规范性文件,建议将第七条(一)汇总建设单位删除。
以上意见和建议,经梳理均未采纳。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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