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意见建议情况反馈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财政部和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财行〔2007〕179号)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司通〔2019〕13号)要求,进一步调动沙坡头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积极性,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结合沙坡头区实际,拟定了《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调解员以案定补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23日,通过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卫市沙坡头区以案定补管理办法》的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征集意见建议2条,已采纳并对照进行修改完善。
特此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