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沙坡头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进行中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卫沙政办规发〔2022〕8号),于2025年5月25日自然失效。为强化沙坡头区引扬黄灌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沙坡头区水权水价形成机制,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提高水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村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由我局对原《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进一步完善,拟定了《沙坡头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
现将全文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建议,望社会各界公众和有关单位积极发表修改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提出意见和建议,请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尽量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3.公示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月22日;
4.有关意见,请以信函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于2025年2月22日18:00前反馈至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5—8806780 传真:0955—7655586
电子邮箱:zwssptqswj@163.com
邮寄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一楼120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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