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班)。
二、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班)兼职。
三、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班)介绍生源。
四、严禁在职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教师暗示、诱惑学生进行有偿补课。
六、严禁学校讲而不管,纵容包庇违规教师。
七、严禁教育行政部门管而不查,政策形同虚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主办: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承办:沙坡头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大楼
电话:0955-8806090 E-Mail:zwsptqrm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