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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第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640502007/2022-00006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统一公开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函》(宁环督办函〔20201号)和中共中卫市委员会办公室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卫党办发〔202155号)要求,现对第9整改任务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第9项整改任务:

关于“一些部门职责不清,推动不力。谈话发现,中卫市、中宁县住建部门对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清,对负有主体责任的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站存在的问题不清楚。督察前期进行民意调查发现,沙坡头区东园镇瑞应村村民反映:‘当地在督察组进驻时,要求做到‘表面光’,待督察组离开后又回到了‘该是怎样,又是怎样’’。现场核查发现,瑞应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堵塞,生活污水直接排到瑞应村一队的沟渠中。通过追踪村民提供的线索,发现沙坡头区孟家湾村湾脖子沟、吊沟、孟柳线附近多处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倾乱倒现象”的问题

头(责任)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一、整改目标及措施:

(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东园镇、迎水桥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按照区委和政府印发的《沙坡头区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卫党办发﹝2020﹞49号),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职责。住建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明确专职专人,健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制度和目标考核制度。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督导迎水桥镇组织人员于2021年10月5日至10日对长流水村高速路涵洞南侧乱堆的建筑垃圾、生产废弃物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同时,建立完善了长效管理制度,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偷倒垃圾行为,防止问题反弹。

(二)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督导东园镇对瑞应村沟渠排污口进行封堵处理,对管道进行疏通、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杜绝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督导迎水桥镇组织人员对孟家湾村湾脖子沟、吊沟、孟柳线附近乱堆的建筑垃圾、生产废弃物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同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区委、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文明建设当做政治任务、政治责任来担当,定期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政府专题会等会议集体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具体要求,沙坡头区委书记、区长是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研究、安排和部署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印发了《沙坡头区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沙坡头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卫市打响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植绿增绿“三个大会战”分工方案》和《沙坡头区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协调处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黄河流域中卫段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深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中卫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着力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区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当做政治任务、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具体要求,制定沙坡头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了“事有人干,责有人负”的良好工作局面,切实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精准制定《沙坡头区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层层压实责任,逐项细化措施,明确包抓领导,确保反馈问题责任到单位,责任到领导,保证反馈问题高效完成整改。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东园镇、迎水桥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按照区委和政府印发的《沙坡头区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卫党办发﹝2020﹞49号),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职责。关于“沙坡头区孟家湾村湾脖子沟、吊沟、孟柳线附近多处存在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倾乱倒现象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督导迎水桥镇组织人员于2021年10月5日至10日对长流水村高速路涵洞南侧乱堆的建筑垃圾、生产废弃物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共调用挖机1台、装机1台、垃圾清运车1辆,清理建筑垃圾1200吨,清理生产废弃物2车,目前已全部清理整改完毕;并于20219月11日至15日对孟家湾村西山水沟乱堆的建筑垃圾、生产废弃物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共调用镇、村保洁员10人、挖机1台、装机2台、垃圾清运车2辆,清理建筑垃圾16000吨,清理生产废弃物5车,目前已全部清理整改完毕。同时,建立完善了长效管理制度,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工作,严厉打击违规偷倒垃圾行为,防止问题反弹。关于沙坡头区东园镇瑞应村村民反映:当地在督察组进驻时,要求做到表面光,待督察组离开后又回到了该是怎样,又是怎样。现场核查发现,瑞应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堵塞,生活污水直接排到瑞应村一队的沟渠中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督导东园镇已将瑞应村排污口进行封堵,并督促宁夏诺慧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出动吸污车6车次,吸运污水收集管网中生活污水24吨,现已清理整改完毕。同时,由瑞应村委与宁夏诺慧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签订《生活污水清运协议》,将一队和其他队(组)的生活污水定期运至新滩生活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三、整改取得的实效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把自治区环保督察作为加强环境保护、破解环保难题的重大契机,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彻底、整改到位,通过此次整改增强了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污染治理迎难而上、主动担当意识,强化了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切实深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中卫市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着力解决好生态环境问题

验收情况:

该项任务中属沙坡头区职责范围的整改事项已全面落实,区住建和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东园镇、迎水桥镇联合对整改工作进行了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118日至2022124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21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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