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5/2020-0001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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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滨河镇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政府 |
根据要求,现对第0027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沙坡头区滨河镇大板村三队路口向南,居民将生活杂物、垃圾倾倒至绿化带,在绿化带内私自搭建简易卫生间,污染周边环境。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来信反映问题属实。
滨河镇大板村三队路口,东靠机场大道绿化带,因大板村没有接通城市排水管网,农户私自将简易卫生间搭建在绿化带内,向绿化带里倾倒生活杂物、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整改措施:
(一)经滨河镇、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集中综合整治的通知》,由滨河镇组织乡镇干部、车辆,依法拆除违法乱建的简易厕所,以及绿化带里堆放的杂物、废弃家具,并用车辆将杂物、垃圾彻底清理干净;
(二)由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集中综合整治的通知》对城乡结合部进行规划;
(三)由滨河镇确定属地划分,组织人员加强日常巡查、保洁,配置垃圾箱,防止垃圾乱倒现象,对违法乱建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此类问题再不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
已于2019年10月28日上午由滨河镇组织乡镇干部12人,车辆一辆,依法拆除了12个违法乱建的简易厕所,清理了3堆木柴,以及绿化带里堆放的杂物、废弃家具,并用车辆将杂物、垃圾彻底清理干净。
由滨河镇确定属地划分,组织人员加强日常巡查、保洁,配置垃圾箱,防止垃圾乱倒现象,对违法乱建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确保此类问题再不发生。
验收情况:
经沙坡头区自查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该转办件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农户私自将简易卫生间搭建在绿化带内,向绿化带里倾倒生活杂物、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6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