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3/2018-2070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5-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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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机关事务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机关事务局 |
区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有关精神,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第五期)的通知》(国管办发〔2017〕3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第五期)的通知》(宁政机发〔2018〕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第五期远程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主要以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包括能源形势与宏观政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综合素质及节能案例分析五大板块,共58学时。同时,针对不同区域气候特点和用能特征,本期培训增加和更新了分区域、分类别的课程。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按照国管局要求,培训对象为区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公共机构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节能统计员、用能系统与设备专业操作技术人员五类人员。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人员参加培训。机关事务局负责将参加人员名额分配到本级各部门或所属单位,新从事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人员应作为参加培训的重点对象。
本次培训学习任务全区总名额3人(详见附件1)。报名人员请和机关事务局联系并填写回执单(详见附件2)。
本期培训为期6个月。2月26日开学,8月26日结业。
三、报名方式和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网站“www.thjnpx.org”报名(详见网站培训报名缴费指南)。完成报名缴费工作后,清华大学统一为学员注册,学员自行登录网站首页查询入学通知及学习账号和密码。
培训费用每人62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第四期培训期间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通过的学员可免费参加本期培训学习。
四、学习和考核
培训开始后,学员登录项目网站,输入学习账号与密码,即可开始学习。学员可使用电脑在线学习和手机等移动终端离线学习(操作方式见培训网站说明)。日常学习结束后,满足考试要求的学员参加统一考试。考试合格的学员,由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结业证书》,证书信息可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查询,培训学时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继续教育学时使用。
五、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请参训单位务必提高做好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做好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落实责任。一是机关事务局要将本次培训报名和学习管理情况纳入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二是严格落实培训管理责任。参训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培训组织、协调及监督管理工作,要重点做好组织报名工作,积极与机关事务局沟通、协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胡丽芬 010-62792835627960849(传真)
李 阳 010-62797020
电子邮箱:ycxt4@mail.tsinghua.edu.cn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节能处:何顶祥 0951—6038235(传真)
(三)中卫市机关事务局
节能科:荆丽君 0955-7068848(传真)
(四)沙坡头区机关事务局
事务办公室:马海 0955—8806057
附件:1.各单位节能远程培训名额分配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机关事务局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