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沙坡头区文件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脱贫富民产业扶持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0-00118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0〕64号 生成日期 2020-06-09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已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脱贫富民产业扶持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脱贫富民产业扶持方案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宁政办发〔2017〕1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产业扶贫补贴政策完善减贫带贫机制的指导意见》(宁扶贫开发办公室发〔2020〕17号)、《沙坡头区关于推进脱贫富民战略的实施方案》(卫沙党发〔2017〕44号)要求,为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脱贫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作用,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扶贫支柱产业,有效拓宽贫困群众稳定增收渠道,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任务,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的原则,始终坚持正向激励作用,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为根本,以增加贫困户家庭收入和培育形成家庭主业为目标,立足沙坡头区“四带一区”产业总体规划,大力扶持枸杞、苹果及设施蔬菜为主的种植业,培育牛、羊和生猪养殖为主的畜牧业,稳定劳务产业,发展长途运输、乡村旅游、技能型就业等为主的个体私营经济,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2020年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二、扶持对象

以系统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享受政策者除外)、贫困边缘户为主,重点扶持“有发展能力和发展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户,因户因地发展家庭主业,确保实现稳定脱贫。家庭劳动力均在16周岁以下或60周岁以上者不得享受产业奖补资金。

三、扶持项目及标准

以产业奖补扶持为核心,以贷款贴息为支撑,以扶贫保为补充,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脱贫富民产业扶持体系。扶持项目核算周期为2019年10月1日—2020年9月30日。

(一)产业奖补。产业奖补根据不同家庭的不同主业、不同规模以及不同效益,采取差别化的正向激励奖补政策。

1.种植业:①种植小麦、玉米、水稻等其他传统农作物每亩奖补200元,最高不超过5亩。②种植苹果、枸杞、中药材等经济作物每亩奖补300元,最高不超过5亩。种植设施蔬菜大棚每亩奖补500元,最高不超过5亩。

2.养殖业:除兴海、海和、康乐、思乐、海乐、川裕、兴盛、团结、泰和9个移民村园区集中养殖之外的,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奖补。①养殖肉牛6个月以上,基础母牛每头奖补800元,育肥牛每头奖补500元,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元。②养殖肉羊的,基础母羊每只奖补50元,育肥羊每只奖补30元,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4000元。③养殖生猪的,能繁母猪每头奖补400元,育肥猪每头奖补200元,最高不超过3000元。(补助的牛羊猪必须统一佩戴耳标,进行动物疫病免疫)。

3.庭院拱棚种植业:按照“谁种植、谁受益”的原则,对兴海、海和、康乐、思乐、海乐、川裕、兴盛、团结、泰和、鸣沙、米粮川11个生态移民村房前庭院拱棚种植给予200元/棚的水费补助(生态移民村的非建档立卡户种植庭院拱棚的补助资金由本级财政资金承担)。

4.劳务产业:家庭成员有1—2人长期务工且年工资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者每户奖补1000元;3人以上长期务工且年工资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者每户奖补1500元;家庭成员有1人在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并签订劳务合同者每户奖补1000元,2人及以上者每户奖补1500元。享受劳务产业奖补必须以工资证明或银行流水为依据。

5.个体私营经济:家庭成员从事汽运、餐饮、农家乐等个体经营者每户奖补1000元,经营项目每带动1人建档立卡户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者增补500元,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元。享受个体私营经济奖补必须以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书)和劳务用工合同为依据。

以上产业奖补政策允许单户交叉享受,兴海、海和、康乐、思乐、海乐、川裕、兴盛、团结、泰和9个移民村连同“养殖园区牛羊养殖奖补”单户奖补累计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其余单户奖补最高不得超过7000元。

(二)贷款贴息。落实“两免一基”金融扶贫政策,对5万元以内按期还本清息的扶贫贷款给予基准利率全额贴息。

(三)扶贫保险。为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边缘户购买扶贫保险。具体标准如下:

1.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5元/人。扶贫资金补助与群众自缴比例为7:3。赔付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

2.大病补充医疗保险45元/人。扶贫资金补助与群众自缴比例为7:3。赔付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

3.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按贷款金额的1.8‰购买)。2020年5月1日起,单笔保险参保缴费扶贫资金补助与群众自缴比例为7:3,每户只承担1次。赔付标准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

四、资金计划

沙坡头区2020年脱贫富民产业奖补预算资金3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0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5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区拱棚种植奖补、扶贫保险),沙坡头区本级财政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11个移民村非建档立卡户拱棚种植奖补)。

五、实施步骤及责任分工

(一)产业奖补(种植业、养殖业和庭院拱棚种植业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劳务产业由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个体私营经济由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

1.贫困户申请(5月30日—9月20日)。凡符合产业奖补条件的建档立卡户、边缘户均可向所在村、镇申请产业奖补政策扶持。

2.镇村审核(6月20日—9月20日)。各乡镇组织镇、村干部对申请扶持的贫困户产业项目进行逐户验收,核查申请项目是否属实。验收合格名单要在村、镇公示栏分别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3.抽检复验(7月20日—9月20日)。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联合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财政局,按照各乡镇上报总数的5%比例抽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4.资金拨付(9月21日—9月3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将相应的奖补资金划拨至区农业农村局、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由各局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

(二)贷款贴息(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扶贫产业贷款和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沙政办规发〔2020〕2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扶贫保险(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按照扶贫资金补助与群众自缴比例,以镇村为单位,组织包保帮扶干部收缴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动态调整之后的新增人口由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即增即买。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培育扶持稳定增收的脱贫富民家庭主业是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和实现减贫目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三落实”的一项硬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高质量、高标准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借助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公众号、公示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加大产业培育政策宣传力度,在贫困区域大力营造出主动发展、积极脱贫的良好氛围,充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确保稳定脱贫。

(三)强化职责,狠抓落实。各乡镇要将任务分解到包村领导、驻村工作队及结对帮扶贫困户干部头上,实行划片包户责任制,帮助项目户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扶持项目顺利实施,为群众增收奠定基础。

(四)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到户扶持项目要严格落实两公示一公告制度,各乡镇要对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在村、镇公示,县(区)公告。要建立健全产业扶持项目档案,切实做到“村有册、乡镇有簿、县(区)录入”。要建立扶持项目、资金、帮扶措施、扶持成效台账,真实反映减贫绩效,确保精准扶贫。

本方案与《沙坡头区2018-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户特色产业培育扶持方案》(卫沙政办发〔2018〕106号)《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生态移民村牛羊养殖业扶持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规发〔2019〕7号)中政策扶持标准不一致时,以此方案为准。


    附件:1.沙坡头区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产业扶持项目申请验收表

          2.沙坡头区建档立卡贫困户2020年产业扶持项目汇总表

          3.沙坡头区生态移民村庭院拱棚种植审验表

          4.沙坡头区生态移民村庭院拱棚种植补助公示表


点击查看《一图读懂:沙坡头区脱贫富民产业扶持方案》


原文下载: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