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18-77722 | 文号 | 卫沙政办发〔2018〕144号 | 生成日期 | 2018-0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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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近期,中卫市部分地区相继出现确诊乙型脑炎病例,为切实做好乙型脑炎疫情防治,加强蚊媒生物消杀工作,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沙坡头区蚊媒消杀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高秀英 副区长
副组长:张睿华 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万自强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金凯 区财政局局长
郭建华 区建设交通局局长
张永生 区农牧林业科技局局长
赵 楠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昌分局局长
牛生全 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牛生全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蚊媒消杀工作。
各成员单位责任如下:
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一是落实区爱卫办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针对蚊媒孳生地进行有效治理;二是联系市卫计部门,配合做好蚊媒生物密度监测和病例救治、流行病学调查、人群乙脑抗体水平监测等工作,落实各项防控处置措施;三是牵头督导检查蚊媒消杀工作,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区委宣传部:做好防疫宣传报道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适时发布权威信息,维护社会稳定。
区财政局:按照各乡镇工作成效,即蚊媒消杀面积、效果等方面,给予工作经费补贴。
区建设交通局:配合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局开展城乡环境卫生大整治工作。
区农牧林业科技局:组织专业消杀机构对畜禽养殖场及其周边区域进行集中消杀;加强猪、牛等牲畜乙脑疫情监测,尤其是仔猪、幼牛的乙脑抗体监测,做好源头管控。
市场监督管理局文昌分局:做好四季鲜市场牲畜交易、经营运输、活禽宰杀交易等监管,开展经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严格落实休市消毒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辖区各类养猪场、家禽养殖场等重点场所规范化建设指导和监管,落实牲畜、家禽免疫措施,确保养殖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安全,严防疫情发生;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消除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