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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卫沙建交消验字〔2021〕第0004号)

索引号 640502007/2021-0005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中卫市鑫兴隆燃气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单位申报的 中卫市鑫兴隆燃气有限公司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政府拆迁安置项目 进行了消防验收(受理凭证文号: 卫沙建交消验凭字〔2021〕第0004号 ,地点: 中卫市沙坡头区宁钢大道西侧,生产路南侧 ,该项目为六级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储存规模:三台50立方米地下液化石油气储罐,一台50立方米地下残液罐;新建站房一座,地上一层,建筑面积184.95平方米;新建消防水泵房一座,建筑面积为55.25平方米,消防水池有效容积为224立方米;新建灌瓶间、瓶库、压缩机房一座,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96.76平方米。该项目设有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灭火器等系统;消防用电负荷为二级)。经审查材料及现场抽查测试,意见如下:

综合评定消防验收结论:合格。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的系统及设施情况负责。

该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机构申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或备案。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6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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