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7/2021-00047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6-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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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和《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通知》(宁工改办〔2020〕12号)的规定,你单位2021年6月2日申报了2018年中国联合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中卫数据中心一期工程建设工程(地址:中卫市工业园区)的验收消防备案,并提供了下列材料:
☑ 1.建设工程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 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检测合格报告,数量(大写):壹佰肆拾陆份;
□ 5.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 6.施工记录和系统开通报告等;
☑ 7.设计专篇说明文件;
☑ 8.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9.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工程竣工图纸及电子图纸,数量(大写):光盘刻录壹佰零捌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依法核发备案凭证。已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抽查结果:未抽中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