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备案凭证(卫沙建交消竣备字〔2021〕第 0002号)

索引号 640502007/2021-0004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6-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宁夏中卫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和《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的通知(宁工改办〔2020〕12号)的规定,你单位2021512日申报了中卫市中博山水大院商住小区建设项目4#、5#、11#、12#、17#—21#楼及地下车库建设工程(地址:黄河街以东,迎宾大道以西,滨河路以北)的验收消防备案,并提供了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消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检测合格报告,数量(大写):肆拾捌份;

5.消防设计变更情况;

6.施工记录和系统开通报告等;

7.设计专篇说明文件

8.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9.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工程竣工图纸及电子图纸,数量(大写):光盘刻录壹佰玖拾壹份;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经审查,备案材料齐全,依法核发备案凭证。已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建设工程,如需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的,应当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

抽查结果:未抽中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1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