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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沙坡头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第20号建议办理的答复

索引号 640502007/2020-00087 文号 卫沙建交发〔2020〕158号 生成日期 2020-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任彩云、周秀玲、汪军、袁东、曹振华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针对您们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同文昌镇、滨河镇认真组织调研,严格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物业法律法规。为切实加强物业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2020年4月10日,制定出台了《中卫市沙坡头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卫市沙坡头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细则》。按照评定细则,建立了沙坡头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组织文昌镇、滨河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对沙坡头登记备案的52家物业服务企业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和确认,逐步实施季度信用评分、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于每年一月份向社会公布年度加减分及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根据评定结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授牌公示,实行差别化监管。对评定为B、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约谈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接物业管理项目。

二、落实属地管理,加快推进齐抓共管新格局。随着《办法》的出台,将物业管理部分监督权限下沉至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在文昌镇和滨河镇设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我局持续稳步推进“红色物业”,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召集物业、居民代表和有关部门举行现场协调会,引导居民围绕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环境、公共服务开展协商议事,探索实施“三事分流”机制,解决了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800余件,把居民从“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者变成“自助互助、共建共享”的参与者。

三、建立评价制度,不断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我局正在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制度,对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三分之二的业主评价不满意的物业企业予以“黑榜”和“降星”管理,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由业主大会依法解聘。真正做到让业主成为物业服务是否满意的“阅卷人”,促使物业企业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们对沙坡头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感谢您们的宝贵建议!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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