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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第20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索引号 640502007/2020-00081 文号 卫沙建交发〔2020〕157号 生成日期 2020-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张建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物业办联合社区管理居民小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会同文昌镇、滨河镇认真组织调研,严格落实,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落实属地管理,加快推进齐抓共管新格局。2020年4月10日,沙坡头区制定出台了《中卫市沙坡头区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卫市沙坡头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细则》,将物业管理部分监督权限下沉至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文昌镇和滨河镇设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按照评定细则,建立了沙坡头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组织文昌镇、滨河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对沙坡头登记备案的52家物业服务企业第二季度、第三季度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和确认,逐步实施季度信用评分、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于每年1月份向社会公布年度加减分及信用等级评定结果,根据评定结果,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授牌公示,实行差别化监管。对评定为B、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约谈法定代表人,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新接物业管理项目。

二、完善治理体系,全面实施社区网格化管理。年初,沙坡头区制定印发了《沙坡头区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划分网格,选聘网格员、楼栋长、单元长,创新性绘制“网格民情图”,广泛建立网格微信群,推送发布各类公开信息,各楼栋(单元长)收集上报环境卫生、物业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协调处理装修干扰、屋顶漏水、广场舞噪音扰民等矛盾纠纷,为居民群众提供主动、精细、多元、个性化服务,初步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建立评价制度,不断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水平。我局正在探索建立业主委员会评价物业服务企业制度,对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三分之二的业主评价不满意的物业企业予以“黑榜”和“降星”管理,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的由业主大会依法解聘。真正做到让业主成为物业服务是否满意的“阅卷人”,促使物业企业不断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感谢您们的宝贵建议!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0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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