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1/2020-00146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12-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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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
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核查沙坡头区消费扶贫企业带贫益贫机制落实情况的通知》精神,经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审查验收,决定对因带贫益贫作用发挥不明显或全年无实际销售量的7家企业及其21个产品取消其消费扶贫企业及扶贫产品的认定资格(详细名单见附件1);决定对因产品不符合扶贫产品认定资格的2家企业的7个产品取消其扶贫产品认定资格(详细名单见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12月21日-12月2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沙坡头区扶贫办反映。(举报电话:0955-8806335)
附件:1.沙坡头区取消2020年消费扶贫企业及产品认定资格的名单.xlsx
2.沙坡头区取消部分企业2020年扶贫产品认定资格的产品名单.xlsx
中卫市沙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