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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统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35/2024-00041 文号 卫沙统发〔2024〕8号 生成日期 2024-03-2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统计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统计局 有效性 有效

各统计调查单位中心(室)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治统计造假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沙坡头区委和政府相关部署及自治区、中卫市统计局工作要求,持续巩固统计造假专项治理成效,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主体责任,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现就沙坡头区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重点指标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涵盖规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限上批发和零售业、限上住宿和餐饮业、能源资源统计等专业,重点指标包括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本年完成投资、商品销售额、营业额、原煤消费量、电力消费量等

(二)入库退库真实性检查。检查入库单位(投资项目)行业(类别)划分是否正确,申报材料特别是财务和税务材料、施工材料等是否真实,是否虚增规模、重复报送、违规打捆等。检查申请退库单位是否达到退库标准、在市场监管部门已注(吊)销的单位是否核实退库、是否通过非正常调减数据或瞒报数据以虚假退库等。

(三)查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检查有关部门(园区)是否干预统计工作,是否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是否强令、授意、指使企业报送虚假数据甚至直接代填代报企业统计数据等。检查企业是否为争取政策优惠等目标,迎合有关部门虚报瞒报统计数据。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数量及方式。以“检查专业和检查指标全覆盖”为目标,采取“随机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23年年报和2024年定报的重点指标,分层次、有重点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工业企业不少于10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少于10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个体)不少于10家。

(二)时间安排。执法检查时间原则上4月份开始,现场检查于10月底前完成。具体检查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由各专业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

(三)总结处理。执法检查结束后,局综合统计办公室要及时做好后续处理工作,认真总结本年统计执法检查取得的成果和经验,10月底前执法检查工作报告和处理情况报送市统计局。

三、工作要求

)严格执法流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

)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调查对象,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对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充分运用“信用中国”、政府网站、统计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将统计行政执法相关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增强统计执法的威慑力,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力争做到“查处一案、规范一片、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夯实基础工作。中心(室)、相关专业人员要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统计系统下级向上级报告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认真执行《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按要求填报《年度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台账》和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的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确保填报内容完整准确真实。


附件:相关专业统计执法检查重点指标



中卫市沙坡头区统计局        

20243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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