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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19-00479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2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38号)要求,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中卫市相关安排部署,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建设人民满意服务型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分为9个方面23项具体任务,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将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在年度自治区、中卫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中取得较好名次。

三、工作任务及推进措施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

1.全面落实《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卫沙政发〔2018〕34号)要求,区政府办公室要将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及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政策文件,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要将本单位重要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进行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策落实。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2.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出台或者调整相关政策要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行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沟通并问计求策,并在政策文件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明确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内容方式、完成时限等,增强政策文件的科学性、适用性。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推进行政执行公开

4.加大督查工作公开力度,各乡镇、部门(单位)要围绕沙坡头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落实情况,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系列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大审计工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加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结果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6.跟踪掌握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进行政执法公开

7.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区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宁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即时公布。

8.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提高监管和执法的公正性、威慑力和公信力。

9.建立社会公众意见反馈互动机制和公示平台管理维护机制,畅通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单位

(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

10.紧盯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在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金融改革、处理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定期发布金融领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信息。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1.紧盯精准脱贫推进公开,公开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及扶贫项目等信息,加强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等信息。

牵头单位: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12.紧盯污染防治推进公开,围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等内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境保护执法监督、环境投诉处理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置情况,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强制性披露制度。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3.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做好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等方面的公开工作。推行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事项公开,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沙坡头区网上办事大厅公布政务服务清单目录。继续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集中在区政府网站、宁夏政务服务网沙坡头区网上办事大厅和市民服务中心、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公开。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加大就业信息公开力度。依托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及时公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和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基层成长计划以及各项就业服务活动,公布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努力营造公平就业创业环境。

责任单位: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15.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信息公开,通过各种形式提前1—3个月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片区划分、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并有序公开幼儿园分布、治理等学前教育信息。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16.加大医疗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基本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度建设的政策、进展等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医疗服务、药品召回、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17.加大征地信息公开力度。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要求,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依托自治区征地信息共享平台,解决征地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公开程序不健全、群众获知信息不便捷等问题,做好征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

18.深化财政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预决算领域政务公开要求,全面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确保均有项目向社会公开。区财政局每年组织全区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并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在区政府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财政预决算信息;按照自治区、中卫市有关要求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债务率、偿还率、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推进政策解读

19.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和“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健康”等为重点,全面公开、精准解读政策措施,确保政策内涵透明、信号清晰。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解读材料务必于政策文件印发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发布。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议题和提请印发的文件,可以公开的,均需开展解读,采取视频、动漫、图解等方式,提升解读的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2019年,政策解读要达到100%,其中图解达到80%以上。探索政策吹风会、媒体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制度,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出席相关活动,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等职责。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1年内解读重要政策不少于2次。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回应社会关切

20.强化政务舆情回应意识,坚持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的重要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回应重点,做好研判处置。时刻关注减税降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热点,以及办事服务的堵点痛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主动引导,化解矛盾。加强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的针对性,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特别是在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中,让公众在“指尖”感受到党和政府“在场、在线、在岗”。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推动政府网站规范发展

21.加强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格式关和文字关。强化常态化监测,加大典型问题曝光深度和问责力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八)推动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

22.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无直接关联的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集中力量做强做优1个主账号,加强与区网信办的沟通联系,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快办事大厅融合发展

23.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梳理编制并公布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和“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单点登录”“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强化保障措施,提高公开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并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

(二)推广试点成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借鉴学习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结合国家部委、自治区相关部门厅局制定的相关领域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

(三)推动会议开放。完善会议开放常态化机制,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政府开放日”活动常态化,让“公民走进政府”“评议政务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作用,积极开展评议政务公开活动。

(四)强化基础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依法公开本单位“三定”方案等基础信息。同时,要切实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政务公开责任机制,逐项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有人抓、有人管;制定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目录清单》,建立信息发布台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在每月月底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严格督查考核。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适时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效能目标考核“政务公开”方面评分的重要依据,扣减或增加相应分值。


点击查看《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推进方案》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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