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21-00219 | 文号 | 卫沙政干发〔2021〕9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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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卫沙党干字〔2021〕68号、78号、84号、90号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守戈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景梅玲同志任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史佳同志任区审计局副局长;
王淼同志任区统计局副局长,免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艳玲同志任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薄娟同志任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超同志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区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姚国强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思菊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官学龙同志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按照《中卫市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试行)》的规定,景梅玲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从区政府任职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