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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沙坡头区香山乡黄泉村黄泉至跑水道路硬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640502002/2021-00149 文号 卫沙发改(审批)发〔2021〕56 号 生成日期 2021-07-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部门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香山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审批沙坡头区香山乡黄泉村黄泉至跑水道路硬化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香政发〔2021〕5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2021年第40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2021年6月28日印发),为进一步完善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经研究,现就沙坡头区香山乡黄泉村黄泉至跑水道路硬化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沙坡头区香山乡黄泉村黄泉至跑水道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代码:2107-640502-18-01-880211

三、项目建设单位: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监督管理单位:沙坡头区民族宗教局

五、项目建设地点:沙坡头区香山乡黄泉村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1年8月至9月

七、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硬化道路长2950米,路面宽度4米。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沙坡头区香山乡黄泉村黄泉至跑水道路硬化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八、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73.84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九、项目管理

请你乡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2日前将项目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报送至我局。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及自验工作。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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