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2021年沙坡头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第二次)

索引号 640502008/2022-0001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2-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有关规定,对2021年沙坡头区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财政收支预算调整

(一)收入调整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21年政府一般债务资金指标(第四批)的预通知》精神,下达沙坡头区2021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3亿元,需在2021年转移性收入中增加“债务转贷收入—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

(二)支出调整

由于自治区财政厅下达沙坡头区2021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指标3亿元,需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亿元。

以上两项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数为16.61亿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亿元(税收收入2.51亿元,非税收入0.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8.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10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1亿元,收支平衡。

二、债券资金使用项目

2021年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券资金3亿元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1.区教育局实施的第十三小学建设、兴仁镇中心幼儿园迁建等项目2600万元。

2.区工信局实施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1000万元。

3.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的国土绿化及沟道治理等项目5100万元。

4.区住建和交通局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电(清洁取暖)试点示范等项目3000万元。

5.区水务局实施的香山兴仁片区生态修复及供水工程等项目7000万元。

6.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实施的全民健身中心主体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700万元。

7.区卫生健康局实施的医疗能力综合提升项目900万元。

8.区农业农村局实施的压砂地退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3700万元。

9.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800万元。

10.区综合执法局实施的城区公共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5200万元。


 附件: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附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