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发布辖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有明确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认定结果的公告
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592号)、《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6号)和《国土资源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等法规及政策规定和《关于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认定切实做好废弃矿山治理恢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沙坡头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有明确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附件:1.沙坡头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名录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