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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4号)

发表日期: 2020-02-03 作者:
来源: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是1月15日以来进入沙坡头区的所有人员(含外地来沙人员和本地外出人员),都必须到现居住地乡镇、村(社区)如实申报登记,并接受健康筛查。

二、对湖北武汉市等疫区来(返)沙人员,予以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其他省区来(返)沙人员应主动居家隔离,并向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信息。隔离期间如遇有发热、胸闷、咳嗽、无力等不适症状,需第一时间与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乡镇卫生院联系;隔离期间不访亲、不走友、不与外人接触,隔离满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

三、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群众在就医时应首先前往医院(含乡镇卫生院)预检分诊处接受分诊引导,也可通过互联网,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问题进行在线免费咨询问诊。我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采取“四个实行”,即实行“定点治疗、专家治疗、科学治疗、免费治疗”。

四、加强居民小区和自然村(组)的管理,实行实名登记、体温检测等查验措施。各乡镇要强化疫情防控信息的共享,对密切接触者及外省来(返)沙人员要及时互通信息,随时掌握情况。

五、为协助广大群众积极应对疫情,做好心理防护,宁夏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将24小时在线提供专业的心理指导服务,有需求的群众可直接拨打0951-2160707或12320进行电话咨询。

六、大型商场、办公场所等公共场所要加强通风管理,做到每日清洁消毒,特别要对卫生间、洗漱间及电梯、楼道等楼宇公共设施定时清洁消毒。

七、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倡导群众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出门自觉佩戴口罩,不随地吐痰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八、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者,要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特别是医护人员要严格按照流程着装和消毒,严格自身防护,避免交叉感染。

九、请广大群众尽可能减少出行,尽可能不聚餐聚会、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保持良好心态。

十、各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推诿各类患者,要全力确保广大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发现推诿拒绝患者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十一、沙坡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预检分诊医疗机构联系电话

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0955-8810193

区卫生健康局:0955-7988665(24小时值班)

沙坡头区人民医院:0955-7098412(24小时值班)

文昌镇人民政府:0955-7061801(24小时)     

滨河镇人民政府:0955-7010767(24小时)

迎水桥镇人民政府:0955-7609120(24小时)   

东园镇人民政府:0955-7669559(24小时)

柔远镇人民政府:0955-7679476(24小时)     

镇罗镇人民政府:0955-7619239(24小时)

宣和镇人民政府:0955-7629262(24小时)     

永康镇人民政府:0955-7639207(24小时)

常乐镇人民政府:0955-7649215(24小时)     

香山乡人民政府:0955-7656777(24小时)

兴仁镇人民政府:0955-4679231(24小时)

预检分诊医疗机构:

迎水桥镇卫生院:0955-7687811(24小时)     

东园镇卫生院:0955-7668324(24小时)       

宣和镇卫生院:0955-7628982(24小时)       

永康镇卫生院:0955-7639893(24小时)

香山乡卫生院:0955-7656779(24小时)       

兴仁镇卫生院:0955-4678263(24小时)

镇罗镇卫生院:0955-7619252(白天)/7619613(晚上)

常乐镇卫生院:0955-7649860(白天)/7649227(晚上)

柔远镇卫生院:15909556551(24小时)

特此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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