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清明节安全文明祭祀的通告

发表日期: 2018-04-01 作者:
来源:

 为进一步打造“蓝天碧水、绿色城乡”生态美城市,有效预防和减少大气污染,确保群众清明节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现就清明节期间焚纸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文明祭祀。2018年4月3日—4月5日晚上12:00时为清明祭扫高峰,敬请大家避开祭祀高峰期,错峰祭祀,并在各乡镇指定区域、指定容器内祭扫焚烧物,严禁在任何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二、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三、倡导用鲜花、写祈福条、网络祭奠、家庭追思会等方式代替烧纸钱、焚祭品、放鞭炮等陈规旧俗。

 四、城市建成区街道范围内(东至怀远街、南至中央大道、西至应理街、北至包兰铁路)不得焚烧纸钱和祭品。禁止在公共场所、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

 五、各乡镇负责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和现场巡查工作,并提前告知焚纸祭祀地点,准备好焚烧容器,并及时将冷却的焚烧残留物倒入垃圾箱内,或在乡村土地进行无尘掩埋,防止因焚烧发生火灾。

 六、清明期间,城区各小区合理位置设置了集中焚烧点,并悬挂提示牌,方便广大市民清明祭祀。

 七、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配合各乡镇做好执法督查工作。

 特此通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