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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统计局:沙坡头区“五点要求”加强统计工作

发表日期: 2019-06-13 作者: 王学艳
来源: 沙坡头区统计局

近日,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从五个方面对各部门、各乡镇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该文件是沙坡头区统计局独立设置之后印发的第一个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文件,对推动沙坡头区统计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对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基层统计工作担负着为上级党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的神圣使命,是国家统计最基本的根基。各部门、各乡镇应当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法制观念,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着力解决统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坚定不移推进统计改革和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二是加强管理,不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部门、各乡镇要按照《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机构网络建设,努力改善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工作条件,不断优化统计工作环境,加大统计人员培训力度,强化统计基础数据质量等职能。

三是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区统计局要与各部门积极沟通协调,规范建立统计名录库建设制度、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统计数据管理制度等制度,建立统计数据库系统和统计信息化系统,加快推进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向乡镇、村(社区)延伸,实现部门统计信息全面共享。进一步规范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和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和调查数据库的管理,逐步实现数据采集、整理、传输、存储、应用和管理现代化。

四是依法治统,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要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必要时要开展统计联合执法,发改、工信、税务等行业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要积极配合,全程参与,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部门依法设立统计调查项目,不得擅自设立或使用失效的统计调查项目。区统计局要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开展调查,恪守《统计法》中明确规定的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三个不得”,同时,要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调查对象自觉接受统计调查和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意识。

五是积极协调,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全力配合统计工作。区统计局作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是统计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和全过程跟踪督查,要加大统计调查分析力度,加强对经济运行状况的监测和预警,为区委、政府与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客观、便捷、全面的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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