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40502001/2022-0015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05-13
责任部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2-05-16
名 称: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暨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

暨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沙坡头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暨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暨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方案


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土地权改革工作要求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文件精神,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沙坡头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及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全面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现状,进一步理顺土地产权关系,加强土地权属管理,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支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自然资源改革工作,在已有工作基础上,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用两年时间全面更新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二、主要任务

2013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运用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开展2022年沙坡头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工作,重点查清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边界、国家所有集体使用的边界、不同层级的村、村民小组等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边界,年底完成沙坡头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数据库建设,用两年时间全面更新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一)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整理入库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等技术规范要求,整理现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图。登记成果未建库的,要完成信息录入、资料扫描矢量化等数字化建库工作。登记成果已建库的,要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完成信息补充录入、数据格式转换等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要做好与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关联、衔接。

(二)集中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根据需要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

1.因征收导致全部或部分集体土地所有权消灭的,由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土地征收批准文件等,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出具嘱托文件后,集中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

2.农民集体因互换、土地调整等原因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转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等。

3.农民集体合并或撤销、行政区划调整等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民集体名称或代码发生变化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相关登记。

4.因测绘精度等原因造成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其他集体土地所有权重叠的,经核实,不存在权属争议且界址无变化的,遵循低精度服从高精度”原则,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有关规定办理更正登记。

(三)统一汇交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

以乡镇为单位,组织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完成一个汇交一个,于2023年底前全部离线汇交至自然资源部。要对乡镇汇交成果进行质量检查并纳入区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要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相关成果,对汇交成果进行检查。

(四)健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和应用机制

各乡镇要采取日常+定期”模式,做好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保持成果现势性。集体土地经依法征收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其他情形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组织有关农民集体申请办理登记。自2022年起,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要结合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每年底组织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进行整理核实、查缺补漏,予以更新。

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在开展相关业务中,要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项目用地报批,应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核实土地权属状况。征收集体土地时,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办理补偿登记、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做好征收补偿工作。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应审查原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否已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确保拟供应土地权属清晰、无重叠。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后,未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的,不得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前,应依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未登记或者存在权属争议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入市交易。

三、工作步骤

1.准备工(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成立工作推进组,做好项目招投标、技术方案编制以及资料收集、人员培训等工作。

2.组织实施(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

1)调查底图制作。以第三次国土调查(2020年12月31日统一时点)生成的土地利用现状标准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2020年度变更调查国家下发的最新正射遥感影像图及1:2000基础测绘成果影像资料作为本次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的调查底图。

2)申请登记。集体土地权利人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资料,委托代理人指界的提交指界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农村集体土地由其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自然村)依法申请登记,村民小组(自然村)组织机构不健全的可以由村民委员会代为申请。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按有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经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批准,确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予以注册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3)地籍调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要覆盖到沙坡头区范围内的全部农村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以及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应查清界址,扣除面积。

对已确权登记发证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要逐宗核实。按乡(镇)划分调查小组,确定调查路线;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小组(自然村)界线清楚的应书面通知宗地所有权界线涉及的相邻方,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指界确认,乡(镇)、村具体配合实施;村民小组(自然村)界线不清楚或不存在的,以村为单位组织调查。

对权属有争议的土地依法进行调处,核实并确定权属界线,对界址走向进行详细描述。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被公路、铁路、河流、沟渠等线状地物或其他集体土地分割的,应分别划分宗地,独立登记。飞地独立申请登记。

4)权属审核及公告公示。确定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要遵循主体平等”和“村民自治”的原则,涉及依法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原则上应维护原有土地权属不变;依法调整土地的按照调整协议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并依法及时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对自治区实施的生态移民跨村整村搬迁造成迁入区及迁出区土地所有权权属调整的,按已批准的自治区生态移民土地权属调整方案执行。

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申报的资料和地籍调查成果进行审核,依据相关规定对土地权属、面积、用途、登记主体、类型、内容、程序和权属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由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予以公告。公告期满,当事人对土地审核结果无异议的,由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签署初审和审核意见后,报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审批。

5)登记发证。经公告无异议的,由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报经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核准后,由中卫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对该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注册登记。

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实行单宗或多宗分别制作宗地图,土地权属面积数据以村汇总填写1本《不动产权证书》,附1个或多个宗地图,一个村级区域内同一所有权人的若干飞地分别进行申请、审核、注册登记,可以合并予以发证。经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批准后,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3.总结验收(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沙坡头区进行成果检查与验收,检查外业调查抽查不少于30%,于2022年12月底前组织验收。

4.农村地籍调查数据库建设(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根据《宁夏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统一的数据格式要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变更调查工作实行县级统一,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中心对农村集体土地地籍调查成果进行格式转换和整理入库,并将沙坡头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数据库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进行全面更新汇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沙坡头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及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督导和验收等工作。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调查变更工作,做好人员组织、工作协调、资料收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也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负责完成本辖区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暨确权登记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集体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涉及面广,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合力推进。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要安排专人负责,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协调。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在权籍调查、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沙坡头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暨确权登记工作作为土地产权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以及确权登记对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划清土地权属的重要意义,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经费保障。区自然资源局要做好项目工作经费的测算,区财政局负责保障工作所需经费,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沙坡头区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暨确权登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wps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