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502001/2018-01889 | 效力状态: | 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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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8-01-18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18-01-18 |
名 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 |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和科技委员会、建设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安分局:
2017年10月1日以来,在自治区、市、沙坡头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面部署下,全区上下紧紧围绕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巩固来之不易的攻坚成果,按照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蓝天碧水〔2017〕116号)和中卫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的通知》(卫环委办发〔2018〕1号)要求,现就我区做好2018年冬防期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继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大气污染冬防各项措施不变、查处整改力度不减、环境问题督办通报力度不降。继续做好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及“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煤质管控、散煤清理置换、工地和裸露空地“三全”措施落实、道路精细化清扫保洁、企业限停产及错峰生产、工业堆场封闭及遮盖、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各项工作。
二、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各项措施
(一)强化燃煤污染治理。
1.继续清理不达标燃煤。文昌、滨河镇对城市建成区内散煤进行排查,建立明晰的底数台账,依据排查情况,实施挂图作战,逐户制定整改措施,逐一销账,对使用劣质散煤用户进行置换、清理。对重点区域内的餐饮、服务业用煤经营个体户或企业强制进行更换或改用清洁能源。
2.严格煤质管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各分局负责对煤炭销售、使用、存储进行全程质量监督检测,负责对清洁煤生产销售企业开展批次自检,并做好抽查检测工作,并随时向当地有关部门反馈检测结果。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经营的,责任停止经营,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加快燃煤锅炉补贴工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在2018年1月31日前,收集整理我区基础燃煤锅炉淘汰清单内及清单外54台锅炉资金补贴手续,并及时上报市环保局,确保我区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作圆满完成。
(二)加快“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4.关停取缔一批、搬迁改造一批。在前期摸排的164家“小散乱污”企业清单的基础上,开展“小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凡涉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无土地部门审批、无环评批复、无规划许可等手续不全或(小非违)“小散乱污”企业及小制造、小加工、小作坊等,坚决按照“两断三清”(即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依法予以取缔,实行挂账销号,确保2018年底前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实现清零。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土地审批、环评批复、规划许可等手续齐全的企业,列入整合搬迁至镇乡工业园区内,同步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企业升级改造。列入升级改造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达到环保要求。升级改造完成并经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后方可投入运行,自觉向社会公告,接受监督。2018年1月20日前,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将2018年“小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清单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后上报市环保局,对存在漏报、瞒报报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问责。
5.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市环保局,强化企业环保设施运行监督,正常生产的企业,环保设施必须满负荷运行,除尘、脱硫、脱硝等设备、措施必须到位。发现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涉及民生的企业一律实施按日计罚。
(三)继续加大扬尘污染防控。
6.全面落实“三全”措施。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市住建局,在1月底前组织力量对所有建筑工地(未开工)、裸露地面、堆土落实“全停、全盖、全冻”措施情况开展1次全面“回头看”,对遮盖不严、破损,上冻不彻底等问题,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无漏洞。
7.加强重点区域扬尘管控。区建设交通局配合市城管局,继续对重点区域的主干道路、居民区、单位、背街小巷等区域全面推行道路湿法清扫。
(四)抓好禁烧禁燃防控。
8.严禁秸秆、垃圾焚烧。区农科委负责,按照网格化要求,层层落实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大秸秆禁烧巡查力度频次,严肃杜绝任何焚烧现象发生。对未监管到位造成区域环境影响的,严格追究有关乡镇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对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的,一律严肃问责。
9.实行烟花爆竹禁放。春节期间,各乡镇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时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发布禁放通告,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引导城市建成区广大群众遵守执行,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群众引导工作。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集中区域,认真落实好喷雾降尘、湿法清扫等措施,切实减少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性和任务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保持大气攻坚的信心,将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主攻任务,采取有效施,坚决打赢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强化监督检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继续对各乡镇、各责任部门的落实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查通报,责令整改到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严格履行职责,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确保问题不反弹。
(三)强化执法监管。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对不符合排放标准的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关停的关停,决不允许以罚代管,放纵排污行为。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放等各种恶意违法行为要“零容忍”,露头就打、坚决整治。对严重违法、屡查屡犯的企业,要坚决查处,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严重违法的,追究其刑事责任。要坚决曝光一批违法企业,查处一批典型问题。
(四)强化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继续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进展和成效,同时,利用上街宣传、发放倡议书、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有力举措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攻坚、支持攻坚、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各责任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档案资料收集归档、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纸质版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办,电子版发送至:sptqzhxzzfj@163.com,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汇总后上报至市环境保护局。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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