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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沙坡头区玉米单产提升示范项目遴选示范区建设主体的通知

来源: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3-26

沙坡头区各乡镇涉农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及种植大户

为进一步巩固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挖掘粮食增产潜力,集成运用耕种管收全环节高产技术模式,推动大豆、玉米等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提高单产,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和效益提升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种植业领域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20254号)《自治区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印发2025全区农技推广工作要点和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技发20252号)要求在沙坡头区建设玉米单产提升技术示范区11000亩。拟面向沙坡头区种植粮食的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及合作社等公开遴选示范区建设主体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评选条件

1.优选配合度高、示范带头作用强积极性高的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业综合服务站为建设主体。

2.建设主体要玉米作物为重点,选择交通便利、设施配套完善的区域立示范区,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000

3.愿意承担示范区建设任务,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各项政策规定。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盖公章)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1份;

4.土地流转合同(须加盖公章)1份;

5.申报单位简介(盖公章)1份。

四、评选程序

1.资料初审。各乡镇对本区域示范区参选单位的申请及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审核。

2.现场评定。在各乡镇上报的示范区建设主体的基础上,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组成遴选工作组进行评定,确定示范区建设主体。

3.结果公示。对评选结果确定的示范区建设主体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1.请申报示范区的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及种植大户,202532643日向所在乡镇提交《生产示范区申报表》及相关遴选材料。

2.各乡镇结合本区域实际,遴选当地符合条件的示范区建设主体,示范区参选单位的申请及相关资料410日前一并报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箱njlz2014@163.com

联系人:贾文  

联系电话:0955-7065824


附件:生产示范区申报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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