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工程临时用地、2号临时用地、3号临时用地,位于常乐镇、迎水桥镇,面积共279.33亩,用于建设项目所需的材料堆放场、施工便道、临时施工区、弃土场。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近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及常乐镇、迎水桥镇人员对项目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21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 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 :张旭祥 联系电话:0955-881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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