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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凿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通告

来源:  沙坡头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3-07-04

为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凿井、取用地下水行为,维护我地下水资源管理秩序和水生态环境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控地下水开采,规范取用地下水行为秩序,促进全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现将严厉打击违法凿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沙坡头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凿、取用地下水,确需取用地下水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取水许可,并按照取水许可证规定进行取水(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情形除外)。

二、未经批准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一经发现,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违法凿井、取用地下水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在打击违法凿井、取用地下水过程中,阻碍或抗拒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根据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水事秩序、保护地下水资源的义务,有权对违法凿井、取用地下水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区水务局负责沙坡头区区域内统一监督管理,各相关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监督管理。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对沙坡头区境内违规取用水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955-8806771;0955-7655586,邮箱:zwssptqswj@163.com。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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