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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502029/2023-0023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沙坡头区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3-07-13
责任部门:沙坡头区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3-07-13
名 称: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解读』 媒体解读:《沙坡头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沙坡头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70号)精神,推动我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是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提升基础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力度,持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健全残疾学生资助体系,为残疾儿童青少年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的原则,到2025年,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布局合理、学段衔接、特殊教育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围绕“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核心任务,以关注每个残疾学生的身心全面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改革创新,优化特殊教育管理方式,加强内涵建设,提升发展水平,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

三、工作措施

(一)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

1.巩固提升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以乡镇为单位,逐一核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残联康复机制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做好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完善送教上门制度,由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区卫健局、民社局、发改局等部门,为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残疾儿童受教育情况定期核查工作,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全面评估残疾儿童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名残疾儿童。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合理规划布局,满足残疾儿童入学需求。推动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与特殊教育学校联合设立特教班,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扩大特殊教育学位供给。规范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提高送教上门服务标准,切实提高随班就读和送教服务工作质量。

责任单位:市残联,区发改局、教育局、民社局、财政局、卫健局,各乡镇

2.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多渠道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区民社局要加大与市残联沟通对接,有效整合康复、保育资源,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全日制、半日制、小时制和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干预服务。

责任单位:市残联,区教育局、民社局、卫健局,各乡镇

3.大力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协调对接中卫市教育局,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动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业教育部(班),到2025年实现中卫市特殊教育学校或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至少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服务区域特殊职业教育需求。中卫市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好劳动教育和职业启蒙教育,为学生进入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奠定坚实基础。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区教育局、民社局、财政局

(二)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

1.推动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融合办学。落实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规范教材选用。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推进孤独症儿童教育实践研究,探索孤独症儿童学前阶段的教育康复,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责任单位:市残联,区教育局、民社局

2.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积极协调对接中卫市教育局,推动中卫市职业技术学校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就业需求的专业,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鼓励中卫市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与残联部门、儿童福利机构等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切实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拓宽各类残疾人就业渠道,完善残疾人就业制度和就业信息平台,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残疾人家庭福祉。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残联,区教育局、民社局、财政局

3.促进医疗康复与特殊教育融合。构建政府各职能部门合作、教育机构、医疗机构联动的医教结合管理运行机制和专业服务体系,在市残联的指导下,整合教育、民社、卫健等部门资源,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针对性的教育、康复和保健服务。继续探索“康教结合”教学模式,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康复服务进校园实施方案,医院和残联康复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康复训练指导等。

责任单位:市残联,区教育局、民社局、卫健局

4.促进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发挥“互联网+教育”优势,充分利用宁夏智慧教育平台中自治区级特殊教育资源库,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推动特殊教育学校积极使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和宁夏智慧教育平台资源。充分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推动残疾儿童少年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享。

责任单位:市残联,区教育局、民社局、财政局

(三)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1.积极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科学规划,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力度,推动特殊教育学校校舍和教学康复设施配备基本达标。积极争取为有需求的中小学建设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普通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创设融合教育环境。依托中卫市特殊教育学校挂牌成立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教育教学工作的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市残联,区委编办,区教育局、民社局、财政局

2.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严格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的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执行特殊教育生均公用补助标准。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不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向重度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政策,教师送教上门产生的实际交通费用,可在特殊教育补助资金中列支,具体发放办法由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特殊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按每年250天核算补助资金。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责任单位:市残联,区教育局、民社局、财政局

3.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配备,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补齐校医、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向残疾学生提供照护、辅助教学以及康复训练等服务。进一步盘活教育资源,挖掘内部潜力,对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较多的学校可适当增配教职工,为招收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配备兼职特殊教育教师。根据随班就读需要,合理配置巡回指导教师及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特殊教育事业。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高级职称评聘条件参照乡村教师标准执行,骨干教师评选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普通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和绩效奖励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训练师职称评聘参照校医职称评聘。将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特殊教育教师,纳入特殊教育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

责任单位:市残联,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民社局、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提升发展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立场,将特殊教育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统筹安排资金,有效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工作责任。完善多方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改、民社、财政、卫健、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区教育局要统筹推进“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好入学安置、教育教学、教师培训等;区发改局要将特殊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民社局要做好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救助;区财政局要不断完善特殊教育投入政策,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对残疾学生资助力度;区委编办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政策;区卫健局要做好对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评估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做好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加强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和辅具配发,配合做好招生入学、送教上门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健全特殊教育监测和督导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政府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明确责任督学责任,加强对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推进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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