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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扶贫办2017

发表日期: 2018-03-12 作者: 左志金
来源: 沙坡头区扶贫办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在沙坡头区扶贫办2017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总结的基础上编制。全文包括基本概况、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下一步工作打算。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29日止。本报告通过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公示栏进行公开。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沙坡头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联系(监督电话:0955-7630157)。
  一、基本情况
  (一) 机构健全,人员到位
  按照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我们于2016 年成立了沙坡头区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支部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业务办公室的负责人为成员。公开工作明确由副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综合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协调,各业务办公室负责整理、提供职责范围内的公开事项,由综合办公室汇总和及时公开。同时,指定专人为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政务公开工作资料管理制度》《政务公开内容审批制度》《政务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政务公开制度,为我办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理论依据。
  (二) 结合部门职能,认真公开政务信息
  鉴于扶贫部门不是窗口单位,服务范围较窄,主要对象是基层扶贫部门和贫困群众的实际,我们针对不同的情况,灵活采取各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
  1、利用公用信息网公开政务。利用“沙坡头区党建网”“沙坡头区政府网”和“中卫市人民政府网”详细地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等基本情况,有关扶贫工作的政策、法规,及时发布扶贫开发工作信息,展示扶贫开发工作的成果。对于部门预决算信息、“雨露计划”、驾驶员培训补助、“双到”资金等重大扶贫项目资金支出与兑付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其中:为我区建档立卡贫困群众4895户18229人购买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每月为借款的贫困户购买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为2486人购买务工人员责任险、为3684人购买五小车辆意外险、为7237人购买民生救助保险,为贫困户养殖的1216只母羊、67头基础母羊购买了养殖保险;对2016年上半年贷款到期且还清本息的176户建档立卡户贴息30.0147万;“雨露计划”中高职学生就业补助已兑付204人30.6万元,2017年精准脱贫驾驶技能培训已兑付254人80.72万元。诸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康乐移民区土地综合治理项目”等重大扶贫项目的招投标都通过“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公开,确保项目运行的阳光公开。
  2、通过固定公开栏形式公开政务。按有关要求制作了固定公开栏,公开了机关财务收支、干部公积金、医疗保险、党费收缴、项目办理、干部选拔任用、党员发展等各项政务均及时进行公开,认真接受群众的监督。
  3、通过简报、信息等形式向上级及有关部门反映扶贫业务工作情况。对于扶贫工作和日常业务领域内的工作动态及时形成信息简报,向自治区有关部门、市委政府及区委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各类信息。截至目前,已刊发信息77篇,据统计自治区级及以上媒体报道转载20余篇次,市级媒体报道转载30余篇次,沙坡头区级媒体报道50余篇次。此外,为强化我区脱贫攻坚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还与睛彩宁夏频道(22频道)《经济之窗》栏目和宁夏电视台联合制作了两期关于沙坡头区脱贫攻坚工作宣传报道。
  4、通过会议形式公开业务工作。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会议,公开社会扶贫、易地安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项目申报、资金兑付等各项业务工作,沟通信息。
  我们还依托“党员亮牌上岗”契机,制作了党员标识牌,进一步树立了机关整洁、文明的办事形象。我办还制作扶贫政策宣传彩页和图解20000余份分发给贫困群众和帮扶干部,把有关扶贫政策、法规读本摆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供外来办事群众查阅。
  (三) 坚持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相结合,推行扶贫工作、扶贫项目公示制
  在我区28个重点贫困村中扶贫项目公示制度,要求贫困村实施的每一个项目,必须在村委会如实公布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总投资、上级补助资金、受益群众、建设时期等具体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当前进行的贫困户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公示,把贫困户名单、每户的基本情况在村、镇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当地群众的监督,把真正贫困的群众统计上来,为下一步有针对性的开展扶贫工作奠定了基础。
  (四) 落实监督制度和措施,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有效的监督
  按照原定的监督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各乡镇和贫困村反馈的有关信息,并组织进行监督,主动向外界公布群众热线电话,在办公大楼外设立扶贫领域监督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一年来未收到有关政务公开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件。
  二、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办根据要求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流程、答复等工作规程以及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制度。
  (一)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务信息情况。2017年,我办未收到信函、传真等形式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我办不存在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三)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我办未出现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效果
  (一) 提高了扶贫项目的效益。自推行扶贫项目公示工作以来,基层群众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项目实施单位工作的自律、自觉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项目实施的进度、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通过检查验收,遏制了扶贫资金挪用、浪费等现象的发生,贫困地区群众的满意率提高。
  (二) 树立了部门新形象。通过实施政务公开,一方面机关办公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给外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了一个明亮、整洁方便的环境。另一方面,干部职工自感压力增加,责任感增强,服务态度有了良好的转变,工作效率、依法执政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扶贫部门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三) 促进了干部职工之间的团结。通过公开各种信息,干部职工之间增加了沟通,化解了误解和各种矛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政务公开是建设廉治、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工作措施,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几个环节:
  一是探索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从有利于工作出发,及时通过适当的形式公开政务。二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各项公开的事项、工作制度、办事程序进行调整修改,提高部门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继续深入推行扶贫项目公示制,使扶贫项目的实施、扶贫资金的使用进一步规范化,提高扶贫工作的社会效益。四是健全监督工作制度,落实监督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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