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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4月3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19-04-04 来源:沙坡头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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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4月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5-8806328           通讯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朝阳路老年公寓院内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如下:

序号

项目

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

地点

项目建设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卫大成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废旧轮胎5万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工业园区内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为13333.4m2(2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油罐区、原料区、炭黑钢丝区、职工宿舍、餐厅及机修车间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5万吨废旧轮胎,可年产19000t热解燃料油,20000t炭黑,7500t钢丝。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3万元,占总投资的18.3%。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定。

(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热解炉燃烧室启动燃油废气和热解不凝气燃烧废气,通过每台热解炉燃烧室配套的“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双碱法喷淋设施”处理,各热解炉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进入并联的管道,在管道出口处增设一套“光氧催化设备+布袋除尘器+双碱法喷淋设施”,对废气进行二次净化处理,最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启动燃柴油阶段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2014)中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中的燃气锅炉排放标准要求。燃不凝气阶段,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浓度限值中的燃油锅炉排放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的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H2S、臭气浓度的排放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食堂烹饪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到食堂顶部排放,排放油烟浓度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钢丝、炭黑出料过程产生的废气,全程装料无排口,使用配备有抽风机的布袋收尘器与出料口对接,采取上述措施后,成品油罐区挥发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H2S气体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扩改建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含油废水雾化后返回热解炉燃烧室燃烧处理。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收集池(200m3)收集后,经一套处理能力为3m3/h溶气气浮污水处理机处理,处理后汇同其他污水进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拉运至中卫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5m3)处理后,进入处理规模为15m3/d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定期拉运至中卫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气水封处理废水、循环冷却水外排水、碱喷淋设施沉淀池外排水及冬天未能利用的生活污水暂存于蓄水池(500m3)内,定期拉运至中卫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脱硫石膏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弃的含油抹布、手套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中豁免管理清单,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渣、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50m2)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橡胶切割机、卧式旋转热解处理器、燃烧室鼓风机、引风机、泵类等机械设备,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降噪、距离衰减以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措施。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非污染防治区为消防控制中心、职工宿舍、消防水池、厂区道路,进行常规地面硬化;一般污染防渗区为原料区、炭黑钢丝区、隔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燃料油燃烧废气处理设施、餐厅,防渗层的渗透系数≤10-7cm/s;重点污染防渗区为热解车间、危废暂存间、燃料油储罐区,防渗性能大于6.0m厚或渗透系数≤10-7cm/s的黏土层;或至少2mm厚渗透系数≤10-10cm/s的其他人工材料。

(七)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

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培训、操作演练,以便发生风险能及时有效的控制。生产车间、储罐区等在罐区安装火灾报警仪器,罐体外做10cm厚的岩棉保温层,罐区围堰采用砂浆砖砌结构,长度52m,宽度12m,高度1.2m。厂区设置地上消防水池(300m3)、事故水池(500m3)、地上式全密闭油品事故池(200m3)。

(八)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

设置管理机构制定应急预案,制定环境管理计划,按照监测计划表进行监测,做好排污口的规范化工作,在厂区东南侧设置1眼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地下水监控。

三、项目建设变动须知

本批复仅限于《报告书》确定的工程内容,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路径、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建设项目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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