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8/2021-00168 | 文号 | 柔政规发〔20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1-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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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柔远镇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柔远镇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村、各办(中心)、各驻柔单位:
现将《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关于保留和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和陈润儿同志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的一致性和协调性,维护法治的高度统一,营造积极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关于全面集中清理沙坡头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沙法办发〔2020〕31号)要求,经对2010年以来以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印发的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柔远镇2021年第8次党委会审议,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决定保留1件,废止4件;政策性文件17件,决定保留2件,废止13件,现予以公布。宣布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