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36/2020-00027 | 文号 | 卫沙综执发〔2020〕16号 | 生成日期 | 2020-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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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
沙坡头区公用事业管理所、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机关:
为了认真做好沙坡头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政协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现就办理沙坡头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
成立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徐 斌
副组长:陈治平 李玉英
成 员:孙海珍 胡学智 刘立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海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建议提案的交办、督办、协调、联络等日常办理工作事务,确保办理工作得到及时有效落实。
二、明确办理期限,提高办理时效
(一)4月20日前,召开办理工作会议,将议案建议提案交由具体单位办理。具体承办单位要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进一步了解意图,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办理方案和思路。
(二)5月20日前,具体承办单位将办理意见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函告主办单位,并将办理意见交办公室存档。
(三)5月25日前,具体承办单位向代表委员沟通反馈办理方案和思路,力争取得代表委员认可满意。局督查办理工作进度,视情召开办理工作调度会。
(四)6月5日前,具体承办单位将我局办件答复稿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五)8月15日前,具体承办单位将答复函、《沙坡头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或《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送达代表委员,并做好沟通,掌握代表委员对答复意见是否满意。
(六)9月30日之前,向沙坡头区政协提案委和沙坡头区政府督查室报送书面总结报告。
(七)年底前,接受沙坡头区政府督查及区人大、区政协评议。
三、规范答复内容,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复(见附件4、5)向代表、委员复文需附《沙坡头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和《沙坡头区政协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见附件6、7),复文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后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答复代表、委员。
附件:1.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办理区一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责任分工表.
2.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办理政协一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责任分工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