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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关于开展城区“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摆乱停” 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36/2021-00046 文号 卫沙综执函发〔2021〕31号 生成日期 2021-0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文昌镇、滨河镇、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城区环境卫生治理成效。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决定,即日起在中卫市建成区内开展“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摆乱停”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论断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环境治理有关安排,重点针对目前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摆乱停等突出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强化长效管理,着力消除城市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脏乱差等问题,全面提升市容环境卫生质量,努力创造宜居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摆乱停”不文明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构成如下:

组  长:陈治平

副组长:刘立民  胡学智

成  员:秦占君 张小龙 朱建华  穆志忠  陈少鹏  倪建国  文昌镇分管领导  滨河镇分管领导  社区及物业主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由张小龙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电话:0955—7067638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措施,督促各部门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开展宣传。由城市公用事业管理所牵头,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昌镇、滨河镇及相关社区和物业配合,联合对商户逐个上门进行“垃圾不出门、垃圾不落地、争做文明市民”及“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入户宣传工作,通过口头劝导、发放书面通知等方式引导商户严格落实垃圾收集及“门前三包”要求,实现垃圾不落地目标。

(二)加强垃圾收运。对城区各路段加强实地调研,根据垃圾产生量适时对收集路线、收集频次及收集方式进行合理的调整。加强与群众的沟通,充分发挥“微信收集群与收集音乐的作用”,确保群众及时接收到收集车到达的信息。加强收集人员教育、管理,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规范收集,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大乱摆乱停治理。对城区主要路段、农贸市场等区域随意乱摆乱停问题。采取不间断机动巡查和定点盯守、疏导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对非机动车乱摆乱停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当场纠正,及时进行面对面的交通安全教育,引导车辆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停车入位、规范停放,对占道经营、乱摆乱卖的商贩进行教育与处罚,引导摊贩们进入正规集贸市场或设置固定摊点,规范经营,依法经营。

(四)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卫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经劝导后仍乱摆、乱停、乱放、乱扔、乱泼污染环境卫生的商户及个人予以严肃处理,并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城市街道通行顺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精心部署安排,明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落实,紧盯问题突出的重点商户,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加大宣传、劝导及执法力度,切实抓出实效。

(二)形成治理合力。各部门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协调,及时沟通进展,做好工作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治理成效。

(三)强化整改落实。各部门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专项整治行动全过程。对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摆乱停不文明行为,要严格落实执法措施,督促商户及个人整改到位。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乱堆乱放,乱泼乱倒,乱摆乱停”治理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附件:城区内垃圾乱堆乱放及油污乱泼乱倒专项整治重点对象台账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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