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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1/2018-88488 文号 永政发〔2018〕295号 生成日期 2018-11-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永康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永康镇

各村,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各办(队、中心):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镇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永康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工作要求,我镇决定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应急管理部和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府安排部署要求,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瞄准“靶心”防大火、打牢基础控小火,强化针对性防控措施,坚决遏制火灾事故,确保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和全国“两会”等重要会议期间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全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永康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指导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王文宁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罗永乐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各村、镇安全生产各成员单位、各企业、各办(队、中心)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张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基础工作

1.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各村、各企业要加强对所管区域及本企业人群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提高对防控火灾安全工作的认识,掌握防火灭火基本常识,精通基本防控火灾常识、懂防控火灾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

2.建立工作台账。各村、办(队、中心)、企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切实整改存在的问题,设施农业、建筑施工、养老院、学校、重点企业、彩钢房、人员密集等场所做到逐一排查,建立排查登记档案,摸清底数,查清隐患,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针对火灾及各类灾害事故特点和有效处置的实际需求,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保障必要的经费、装备和物资,配备必要的灭火和防止火灾蔓延安全设施和器材,并针对易发的火灾事故特点做好专项训练和实地演练,确保能拉得出、攻得上、拿得下。

(二)扎实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和消防安全大检查

1.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加强作业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要求执行;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确保消防通道通畅、干净。加强办公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建筑施工现场使用的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其建筑构件不能采用燃烧性能较强的材料;现场宿舍内严禁使用煤气灶、大功率电器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每100平方米至少配备2具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严禁使用过期、失效的灭火器。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各属地村

2.乡镇管理消防安全。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两会”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重点对烟花爆竹临时摊点及人群密集型单位开展巡查,确保消防安全;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垃圾、燃放孔明灯等行为;加强施工企业安全运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规施工行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清理督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的现象发生。

责任单位:各办(队、中心)、各村

3.非金属矿山。全面排查辖区非金属矿山开采安全情况,检查采石场和砂厂春季复工作业情况。非金属矿山企业要对火工品种加强安全管理,值班人员要注意用火、用电安全,防触电、防煤烟中毒,加强采石场、砂厂周边的巡检,做好成品、半成品工程的保护,防止混凝土、防水层受冻、钢筋锈蚀等。

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属地村

4.危险化学品。加强对辖区加油加气站、长输油气管道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加大管道巡查、监护;限制剧毒、强腐蚀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及使用;严密监控危险化工工艺和重大危险源。

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属地村

5.烟花爆竹。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行为,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对烟花爆竹零售商户,主要检查其经营场所是否符合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相关规定: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农村是否实行专柜经营;产品来源是否合法、销售种类是否符合规定;货物摆放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超量存放现象;现场是否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是否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零售烟花爆竹点是否存在“上店下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烟花爆竹现象。

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属地村

6.交通运输。严肃查处农用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农村路面检查,开展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重点路口、桥梁、涵洞、高边坡进行巡查,加强农村运输船只检查。

责任单位:镇经济发展综合服务中心、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属地村

7.人员密集场所。加强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和电气火灾易发场所的消防综合整治,重点对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拉网式”大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全警示标志配置、设置是否符合标准,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责任单位:镇党政办公室、民生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卫生院,各属地村

8.工贸。重点加强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作业等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专项治理,强化对重要场所、设备、作业的风险管控和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各属地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风干物燥,气候寒冷,群众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人流物流多,节庆活动多,燃放烟花爆竹多,引发火灾特别是亡人火灾的风险剧增,对此,各村、办(队、中心)、企事业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切实将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齐抓共管,发挥工作合力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配合镇秋冬季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好本次专职整治工作,加强对秋冬季节消防安全的监管,有效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当场进行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工作问责

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实地督导检查,以推进工作落实。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对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村、办(队、中心)、企事业单位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经验,提炼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解决,在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至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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