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期间掌握我镇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切实加强对我镇刑满释放人员的监督管理及人员衔接、安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配合司法所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全面排查、摸底工作
各行政村配合司法所做好本行政村刑满释放人员一次全面排查、摸底工作,尤其要对2020年1月30日以来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重点摸排并建立台账,了解刑满释放、解除强戒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是湖北、山东、浙江等外省服刑、强戒人员,要详细排查,及时管控,及时报告。
二、严防严控,及时准确了解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
疫情结束前,原则上所有刑满释放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需要正当理由并向兴仁司法所进行报备,所有外出刑满释放人员,不得进京及前往疫情严重地区,刑满释放人员在外出返回当地时,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安排报备、隔离。隔离期间有异常情况立即向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及司法所报告。
三、做好每天核查1月30日以来刑满释放人员身体状况
各行政村要对2020年1月30日以来的刑满释放人员都要隔离观察14天,逐人制定隔离预案,严格落实“五包一”隔离措施,责任到人,每天两次上报隔离人员的提问,监督其居家隔离。若有外省释放人员及时上报兴仁司法所报备,积极做好隔离措施,待疫情结束后按原有机制进行管控。
联系电话:兴仁司法所 09955-4678148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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