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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开放日”征求意见建议汇总的答复

发表日期: 2022-06-24 作者:
来源: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1.在工程监督中,应随机抽取两名村民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反馈。

答复:我局在项目实施中,邀请村监会成员和村民代表对建设工程进行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对监督反馈的问题及时实地核实并进行整改。

2.针对农村“脏乱差”的现象以及规范村民文明行为方面,应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

答复:我局将配合区委宣传部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作用、办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大讲堂等宣传教育平台,积极配合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我们的节日”、全民阅读等系列主题活动,丰富农村文化供给,营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浓厚氛围。

3.对乡村振兴项目要加强监督、验收,确保各项工程的质量。

答复:沙坡头区使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实施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在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全过程监管,对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核;对项目公开招标、合同签订进行监督;邀请村监会、村民代表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对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进行日常巡查;对监理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乡镇项目负责人不定期的问询,督导检查。在项目竣工验收环节,严格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要求由发改局牵头组织财政、水务、住建、自然资源、农村农业等行业部门组成联合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外观、使用情况,核查相关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综合评定项目建设情况,对于验收发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实施单位整改后重新验收,复验合格后方可下发验收鉴定书,投入使用。通过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层层检验,为保证项目质量一路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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