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1/2021-00249 | 文号 | 卫沙乡振函发〔2021〕59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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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
各有关乡镇、部门: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119号)、《关于用好2021年政府一般债务资金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力度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146号)及《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1〕278号)精神及衔接资金“谁支出、谁负责、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我局将对2021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公示,其中: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958万元,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债券资金8000万元,2021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922万元,资金总计21880万元。资金安排主要用于农田灌溉系统、维修改造、田间生产路、铺垫砂石路、夯实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富民增收产业奖补、技能培训,培育建设扶贫车间、建设万头肉牛养殖园区、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等方面(详细资金计划见附件),公示期10天(自12月6日—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人:拓明娟 联系电话:0955-8806320)。
中卫市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