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沙坡头区2022年第一批地方债资金使用计划的报告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为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按照自治区财政厅下发的《关于下达2022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指标的通知(第一批)》(宁财(债)指标〔2022〕153号)文件精神及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机制要求,结合沙坡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分配原则
(一)聚焦重点。围绕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安排,以及《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重点用于乡村振兴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公开透明。地方债资金分配、使用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
(三)注重绩效。树立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在保证支付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二、资金来源
本次安排资金为下达我区的2022年第一批地方债资金总计3000万元。
三、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涉及7个项目,概算总投资6615.01万元,将下达资金3000万元进行了安排(详见附表)。
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加快支付进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总体原则,加强项目库建设和计划管理,按照我区2022年项目规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兑付资金,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二)精准有效使用资金。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地方债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精准安排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严格资金监管。加大地方债资金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资金支出方向准确、风险可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的监督作用,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监督和管理全过程。认真落实“三级公开”制度,及时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工作进度等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行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联系人:黄晓燕 联系电话:0955-8806320
中卫市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