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俞自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双桥嘉苑物业垫付双桥嘉苑小区换热站电费的8号意见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我镇高度重视,经镇人民政府多次与住建部门联系,住建部门统一答复:换热站产生费用应由施工方承担,2年到期后再转由泰和热力公司承担。
衷心感谢您对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感谢您的宝贵意见!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