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机构职能清单
单位全称 |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 规范简称 | 区教育局 |
加挂牌子 | 政府教育督导室 | 单位性质 | 工作部门 |
单位级别 | 正科级 | 岗位设置 | 下设岗位5个 |
办公电话 | 0955-8817600 | 负责人 | 段永军 |
办公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丽景街4号 | ||
办公时间 |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主要职责 | (一)拟订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的措施,起草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落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编制沙坡头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基础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等工作,推进沙坡头区教育现代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沙坡头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领导、指导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指导教育系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指导本系统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沙坡头区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舆论宣传工作。 (四)负责沙坡头区基础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承担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组织实施基础教育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计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负责统筹沙坡头区学前教育发展,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办学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普及化。组织开展学前教育保教保育检查指导,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 (六)统筹管理教育经费,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基础建设投资、学生奖、助学金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监测沙坡头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统筹管理教育援助资金。 (七)负责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的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及安全稳定等工作。 (八)统筹沙坡头区各类学校教师管理、教育培训以及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建设工作。 (九)组织各类学校实施教学改革和教研工作,承担国家、自治区、中卫市确定的教育科研课题,推广教育科研成果。 (十)负责组织开展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制定“互联网+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育云平台和远程教育资源平台的建设,指导学校做好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融合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并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教育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和计划。发布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报告。督导评估各部门各乡镇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情况,督导评估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监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和教育均衡发展情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总结推广教育督导经验。 (十三)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沙坡头区委、政府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