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乌玛公路第A6标段临时用地位于沙坡头区镇罗镇李园村、九塘村,用于建设梁厂、砼拌合站、钢筋加工厂,面积67.32亩,并取得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批文号:卫沙自然资临批字〔2019〕3号)。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土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我局组织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镇罗镇人员进行了验收,拟通过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2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无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我局将解冻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保证金。
联系人:张旭祥 联系电话:0955-8812771
附件:位置示意图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