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2020年消费扶贫企业及产品认定(第一批)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宁开办发〔2020〕11号)、中卫市沙坡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消费扶贫工作的通知》(卫沙开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区自然资源局认定、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审核,确定宁夏乌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共12种产品符合消费扶贫政策,现将申报企业及扶贫产品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表),公示期为5天(自5月28日-6月1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反映。(举报电话:0955-8812769)
附件:沙坡头区2020年消费扶贫企业及产品认定(第一批)名单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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