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财政局修订差旅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沙坡头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出差开支管理,提高差旅费各项支出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沙坡头区财政局对《中卫市沙坡头区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从9月3日起正式施行。
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主要针对公车改革后交通费、伙食补助费进行了调整,并根据上级相关规定适当提高了自治区内出差的住宿标准,更加有利于现阶段沙坡头区公务人员出行保障。一是交通费方面,对城市间交通工具的乘坐人职务、乘坐火车标准和随行人员数量等进行了修订,明确了工作人员到各乡镇因公出差,出差地为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以外且单位不提供交通工具的补助标准。二是住宿费方面,将自治区内、沙坡头区外出差标准调整为与财政部发布的标准一致,将兴仁、香山出差住宿费标准由130元提高到150元。三是伙食补助费方面,调整了在中卫市所辖中宁县、海原县、海兴开发区和沙坡头区所辖乡镇出差的伙食补助范围和标准。四是删除了部分不再适用的条款。
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更符合沙坡头区实际,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对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