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中卫市沙坡头区第三起涉恶案件公开审理

发表日期: 2019-05-15 作者: 乔国祥
来源: 沙坡头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511日至14日,沙坡头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某某、张某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经营一案。此案为沙坡头区人民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公开审理的第三起涉恶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以来,被告人时某某多次纠集被告人张某某、黄某某、张某、滕某某、李某、孟某某、王某、黄某某随意殴打、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寻衅滋事达21起,情节十分恶劣;被告人时某某、张某某、黄某某为索取债务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被告人时某某还违反国家规定、使用POS机,以信用卡刷卡套现或代还信用卡的方式进行虚假消费交易,累计金额达355.96万元。

为了确保案件庭审高效有序进行,沙坡头区人民法院精心安排,制定了庭审安全保障预案、应急预案,组成了以副院长罗满仓为审判长、审监庭庭长宋玉梅、刑事审判法官李晓娜为成员的合议庭,成立了技术后勤保障组,并且与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分局积极协调,抽调20多名警察全力配合庭审的安全保障工作。

合议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严格遵守证据裁判规则依法保障各被告人的合法诉权,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均发表了意见。

由于本案被告人人数较多,案情复杂,案件证据材料多且复杂。本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