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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沙坡头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信息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8-08-19 作者:
来源: 中卫市沙坡头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经济普查办公室,中卫山羊选育场、中卫工业园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按照国务院、自治区、中卫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工作时间安排,8-11月为普查单位清查环节。8月底前各级普查办将对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实施培训,9月普查员将进行入户调查工作,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调工作已刻不容缓,为顺利推进我区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开展,现将“两员”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是搞好经济普查的基础性工作,要选聘工作认真负责、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员,为普查后续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选聘条件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培训后能够熟练使用智能数据釆集终端(PAD)。

(二)熟悉当地情况,热心普查事业,掌握并积极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

(三)责任心强,工作细致,能独立工作。

(四)身体健康。

普查指导员除以上四个条件外要同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群众工作经验。

三、选聘要求

普查指导员应由各村(居)委会干部、乡镇驻村干部担任。每个村(居)委会配备一名普查指导员。

普查员由居委会干部和村民小组干部担任,也可由从事过会计、统计或普查工作的人员,或者文化水平较高且经过培训的其他人员担任,注重发挥年轻的共产党员及共青团员的作用。各普查办公室按需配备普查员,普查对象在150家左右配备一名普查员。

各乡镇、相关单位要严肃对待“两员”选聘工作。“两员”一经选定,将全程参与经济普查的普查培训、区域划分、地图绘制、单位清查、正式登记、数据汇总等各阶段工作,中途不得随意调换。

四、上报方式

各经济普查办公室将选调的“两员”信息于8月28日18点前上报至区经普办邮箱:sptqjpb@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到沙坡头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联系人:石金玲           联系电话:8806319


附件:普查指导员、普查员信息表式样.



               中卫市沙坡头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9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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