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好政策,缴费享补贴! 中卫市2019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开始啦!
一、补贴范围
1.凡具有我区居民户籍,以非全日制就业、临时性就业等弹性工作方式就业,且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进行就业登记(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2.自行缴纳了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4050”就业困难人员(男1959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女1969年1月1日至1979年12月31日出生的)。
二、不符合社保补贴人员类型
1.缴费年度已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2.缴费年度已领取营业执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已注销、吊销的除外);
3.缴费年度正在享受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的人员(包括妇联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和就创中心的创业担保贷款);
4.缴费年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5.缴费年度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
三、补贴年限
就业困难人员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2019年年底已享受困难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期满且2020年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在2021年继续申报2020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由于其他原因暂时停缴社会保险费,后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可继续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年限前后累计不得超过3年,并不可跨年计算。除可整年度享受政策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申请人实际情况核定其应享受政策的月数计算应享补贴。
四、补贴标准
就业困难人员选择60%-300%缴费基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一律按照2019年养老、医疗缴费标准60%缴费比例的50%给予补贴(即,养老保险3724元,医疗保险1862元)。这一规定执行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五、办理程序
(一)申请登记:
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证原件,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镇(乡)民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表》。申请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日-6月30日。
(二)审核。经镇(乡)民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登记审核,签字盖章后,报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注:各镇(乡)、社区经办人员负责将市就创中心审核结束后不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料、发放结束后的就失业登记证退回本人。
(三)公示。终审后将享受补贴人员名单在镇(乡)、社区居委会公示栏公示七天,镇(乡)、社区居委会公示后的材料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就创中心。
(四)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无异议的公示名单发放社保补贴到个人社保卡。
六、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沙坡头区: 中卫市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艳芳 朱方 左蕾 张少聪
联系电话:0955-7060919/7063933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文萃南路人力资源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