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9/2020-0000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0-06-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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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 责任部门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
根据中卫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开展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转办事项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卫环督改综发〔2018〕35号)的要求,现对第498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
沙坡头区永康镇永南村南侧一鸡粪厂散发臭味,曾多次向中卫市环保部门反映,无人管理。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该问题系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件,按照当时整改要求,该鸡粪加工厂对厂区地面拓展硬化,铺装防渗膜,新建导流槽及沉淀池,完善了秸秆、Rw酵素剂、除臭剂采购凭证、喷洒记录、投入剂量、作业人员、作业时间等信息。经实地查看该厂购货记录及凭证,自2016年3月5日-2018年2月28日,该厂生产期间共使用除臭剂863.9斤,平均1天喷洒2次灭蝇剂。
(一)关于“鸡粪厂散发臭味”的问题。该企业于2018年3月16日向永康镇供电所申请停电停产至今。经环保部门联合永康镇工作人员现场勘查,现场存有加工成品有机肥,企业停产以后,再未收储鲜鸡粪,厂区内无明显臭气味。
(二)关于“曾多次向中卫市环保部门反映,无人管理”的问题。2018年2月28日,沙坡头区环保局接到沙坡头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转来的网民反映民丰有机肥厂臭味问题后,立即联合永康镇人民政府前往该厂调查核实,经勘查,该厂在生产过程中确实产生臭味,影响了周围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鉴于此问题,永康镇人民政府向该厂下发了《立即停产拆除通知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产,拆除所有生产设施、设备,将散发臭气味的原料尽快清理出场地,并于3月16日对该厂予以停电停产。
整改措施:
一是责令该厂停产期间禁止收购鲜鸡粪。
二是企业尽快向永康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申请选址搬迁,待完成搬迁后,申请环保部门验收。
三是永康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大巡查力度,对该厂进行监督,防止企业发生违规生产行为。沙坡头区环保局将定期对该厂进行监管。
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永康镇人民政府安排干部,对中卫市民丰有机肥厂进行日常巡查监管,督促添加秸秆、Rw酵素剂,足量喷洒除蝇剂、除臭剂等,最大限度降低整改期间鲜鸡粪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区生态环境分局不定期对中卫市民丰有机肥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处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二是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普添科(中卫)有机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万吨有机肥项目,采用以畜禽粪便为主原料、好氧高温生物发酵的生产工艺,可实现年处理鲜粪40万方,年生产各类有机肥15万吨。目前,该项目已于2020年2月底全面建成投产。
三是沙坡头区已制定《沙坡头区宣和镇、永康镇有机肥厂关停取缔实施方案》,区生态环境分局向区人民政府上报了《关于提请区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宣和镇、永康镇中卫市丰硕生物肥有限公司等10家有机肥厂的请示》(卫环沙坡头区分局发〔2020〕8号),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宣和镇、永康镇有机肥厂进行关停取缔。目前,中卫市民丰有机肥厂已签订关停取缔协议,自行拆除了有机肥生产设施、设备和厂房。
验收情况:
经沙坡头区自查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该转办件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6月8日至2020年6月12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20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