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15/2019-0008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9-12-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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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滨河镇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滨河镇 |
根据要求,现对第0022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沙坡头区滨河镇涝池村实施排水、地面硬化工程,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周边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至位于沙坡头区滨河镇河迎水镇交界处201省道以南涝池村最西边农田,污染农田土壤。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举报人名叫林仲发,家住迎水桥镇牛滩村七队。举报人的农田东靠滨河镇涝池村村庄巷道,北靠201省道,因周边群众将烂沙发、树枝等倾倒到路边,加之近期涝池村进行供排水施工,施工方将少量土方遗落到路坡上,最终造成垃圾、土侵占了举报人的农田,引发举报人不满。
整改措施:
(一)经滨河镇、沙坡头区水务局、施工方与举报人现场沟通,决定由水务局负责协调施工方将倾倒到举报人农田内的垃圾、土彻底清理干净;
(二)由滨河镇负责加强日常巡查、保洁,配置垃圾箱,防止垃圾乱倒现象,确保此类问题再不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于2019年10月27日将举报人农田内垃圾、土清理干净。
(二)滨河镇负责加强日常巡查、保洁,配置垃圾箱,防止垃圾乱倒现象,确保此类问题再不发生。
验收情况:
经沙坡头区自查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该转办件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解决了污染农田土壤问题,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