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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0022号转办件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640502015/2019-00081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滨河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滨河镇

根据要求,现对第0022号转办件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

沙坡头区滨河镇涝池村实施排水、地面硬化工程,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周边居民将生活垃圾倾倒至位于沙坡头区滨河镇河迎水镇交界处201省道以南涝池村最西边农田,污染农田土壤。

牵头(责任)单位: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举报人名叫林仲发,家住迎水桥镇牛滩村七队。举报人的农田东靠滨河镇涝池村村庄巷道,北靠201省道,因周边群众将烂沙发、树枝等倾倒到路边,加之近期涝池村进行供排水施工,施工方将少量土方遗落到路坡上,最终造成垃圾、土侵占了举报人的农田,引发举报人不满。

整改措施:

(一)经滨河镇、沙坡头区水务局、施工方与举报人现场沟通,决定由水务局负责协调施工方将倾倒到举报人农田内的垃圾、土彻底清理干净;

(二)由滨河镇负责加强日常巡查、保洁,配置垃圾箱,防止垃圾乱倒现象,确保此类问题再不发生。

整改完成情况:

(一)已于2019年10月27日将举报人农田内垃圾、土清理干净。

(二)滨河镇负责加强日常巡查、保洁,配置垃圾箱,防止垃圾乱倒现象,确保此类问题再不发生。

验收情况:

经沙坡头区自查验收小组现场验收,该转办件全面落实了各项整改措施,解决了污染农田土壤问题,同意该转办件通过整改验收。

以上整改验收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不含双休日),共5个工作日。



沙坡头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验收小组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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